在线配资公司 “内斗”升级!被指“扼杀”老牌本土品牌 重庆啤酒“反击”

在线配资公司 “内斗”升级!被指“扼杀”老牌本土品牌 重庆啤酒“反击”

原标题:山鹰国际:累计回购股份约1.27亿股

皇台酒业成立于1985年,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武威酒厂。2000年8月份,皇台酒业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,成为甘肃武威第一家上市公司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、葡萄酒酿造与销售、酿酒葡萄种植。公司的白酒产业拥有“皇台”和“凉州皇台”两大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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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庆啤酒的“内斗”升级!身为重庆啤酒的联营公司,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重庆嘉威)与股东打起了“舆论战”。

  8月2日,重庆嘉威公开发文,直斥嘉士伯入主重庆啤酒后,对旗下的本土啤酒品牌——“山城”啤酒进行了全面封杀,导致该品牌濒临消亡。

  而重庆啤酒虽未对这一指责作出公开回应,但当晚针对双方由来已久的一场诉讼作出最新披露。重庆嘉威此前起诉重庆啤酒的案件已于8月1日开庭,而作为被告,重庆啤酒当庭提交了《民事反诉状》。

  公开打“舆论战”

  8月2日,重庆嘉威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则关于拯救“山城”啤酒品牌的声明。重庆嘉威在声明中称,“山城”啤酒产销量由1999年的不足30万吨猛增至2013年的100万吨,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,重庆市场占有率达95%以上,西南地区占有率也达65%以上。

  但该声明同时提及,自2013年外资丹麦嘉士伯啤酒收购重庆啤酒股份以来,嘉士伯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,对“山城”啤酒品牌进行了全面封杀和系统打击,造成“山城”啤酒的年产销量从100万吨下降至9.8万吨,断崖式下跌,品牌价值严重缩水,使“山城”啤酒品牌濒临消亡。

  重庆嘉威在声明中对于嘉士伯“扼杀”“山城”啤酒品牌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。

  此外,声明还附上了一份重庆嘉威向嘉士伯、重庆啤酒等公司所发的函告。该函告回顾了双方纷争的始末,要求重庆啤酒回归发展“山城”的轨道,限15日内就“山城”品牌完整的发展战略、详尽的经营计划、清晰的经营目标、具体的执行和保障措施明确方案通报公司。

  资料显示,1999年,重庆啤酒以“山城”啤酒商标使用权出资,联合钰鑫集团共同组建重庆嘉威(股权结构为:钰鑫集团持股61%,重庆啤酒持股33%,钰鑫工会持股6%)。

  从股权结构上看,重庆嘉威为重庆啤酒的联营公司。同时,重庆啤酒还长期为重庆嘉威包销“山城”啤酒。

  面对联营公司的“发难”,重庆啤酒方面当日并未直接作出回应。不过,就在当晚,重庆啤酒一纸公告披露了双方诉讼的最新进展。

  按照重庆啤酒方面披露,重庆嘉威起诉重庆啤酒的案件已经于8月1日开庭,而作为案件的被告,重庆啤酒当庭提交了《民事反诉状》,请求法院解除其与重庆嘉威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的《<产品包销框架协议>之备忘录(三)》(以下简称《备忘录三》)。

  据悉,重庆啤酒于2019年3月15日与重庆嘉威签署《备忘录三》,对包销产品的范围和有关产品销售费用的承担进行细化约定。

  重庆啤酒公告显示,重庆嘉威以双方存在包销结算分歧为由,明确否定《备忘录三》的效力,对按照《备忘录三》支付销售费的义务提出异议。

  纷争旷日持久

  在此之前,重庆嘉威已与重庆啤酒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诉讼。而诉讼之所以会产生,主要源于双方的利益分歧。

  早在2009年,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签订了为期20年的《产品包销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包销协议》),约定包销期间仅允许重庆嘉威生产“山城”品牌啤酒,且生产的全部啤酒均应交由重庆啤酒包销。

  在2015年之后,双方陆续签订了《<产品包销框架协议>之补充协议》、《产品包销备忘录》(以下简称《备忘录》)等文件,其中也包括重庆啤酒此次公告提及的《备忘录三》。

  然而在2013年底,嘉士伯要约收购完成并完全执掌重庆啤酒,“山城”啤酒的销量开始应声下滑。根据重庆啤酒财报数据,2014年“山城”品牌啤酒销量为73.68万千升,占公司啤酒销量超过七成。但到了第二年,这个数据便大幅下滑至27.5万千升。

  根据重庆啤酒2023年年报数据,“山城”及其他系列啤酒当年销量仅为9.84万千升。

  2020年10月,重庆嘉威就曾一纸诉状将重庆啤酒、嘉士伯等告上法庭,称在双方约定的包销期间,重庆啤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,包括与本案其他被告采取多种关联交易行为,挤占“山城”啤酒的市场份额,损害其利益,要求索赔6.39亿元及诉讼费用。不过在2022年,重庆嘉威突然选择撤诉。

  但到了2023年10月,重庆嘉威再次对重庆啤酒提起诉讼并获立案。

  重庆啤酒此前公告显示,重庆嘉威主张,重庆啤酒自2011年起存在诸多违约行为,如:未履行《包销协议》给原告造成量价差损失、代加工业务未执行有关会议纪要造成原告损失、未履行《备忘录》导致包销基数减少造成重庆嘉威损失。

  自2021年起,重庆啤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,导致《包销协议》项下“分子公司”范围变动,但重庆啤酒未按照《包销协议》约定将有关产品纳入包销范围,造成重庆嘉威损失。重庆嘉威的两项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6.32亿元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重庆啤酒还与重庆嘉威的大股东钰鑫集团也发生过诉讼。重庆啤酒方面此前认为,钰鑫集团作为重庆嘉威的大股东,未经重庆嘉威的公司决议程序,长期非法占用重庆嘉威6.99亿元资金。

  去年11月在线配资公司,该案件一审宣判,法院判定钰鑫集团按期偿还重庆嘉威本金约7.12亿元,向重庆嘉威支付至少1845万元利息。